离别在花开季节

 2014/08/30 14:03  刘茂云 《鹿鸣》  (514)    

那些去了的时光是尘封在记忆的一张老唱片,歌声在不停走来又不停走去的日子里,于唿哨的风里盘旋、飘逝。只鳞片甲的歌词,在一抹残阳下轻轻摇曳。淹没的往事留下坚硬、长满苔藓的残骸,依附在慈祥的阳光里,散发一份持久的温暖。旋律缱绻,似一只无名低飞的鸟儿嘴里掉落的一粒花籽,在鲜为人知的角落,生根发芽,不断绿肥红瘦,卑微而羸弱,绿了芭蕉,红了樱桃。

远处飘忽的是干瘪的嘴嗫嚅而出、微弱的一句旧词?还是轻解罗衫,独上兰舟,长发飘飘,任花自飘零水自流伊人的丽影?

那风,那月,风着色!月吟鸣!

近三十多个年头的岁月像门外的一缕风,轻轻一掩,刹那之间,就被挡在门外。决绝无情的是时间,多情的只是人!

“蝉声中那南风吹起,校园里凤凰花又开……”,校园里没有凤凰花,却撒满了离别缤纷的落英。

离别是一种味道,惆怅的味道,潮湿的味道;离别是一种声音,花落的声音,月缺的声音。

在上野樱花烂漫的季节,木板上杂沓的是颓废;我的兄弟姐妹在没有樱花没有凤凰花的日子,把离别在坚硬的楼道上踩踏得忐忑难安、匆忙短促、意味悠长。

“多情自古伤别离,更那堪冷落清秋节”,季节在心里,离别即是清秋。

不知从什么时间,整个走廊、楼道、校园,甚至浅斟低酌的酒桌,都是这首歌在低徊流淌。音乐是潮水,总在夜晚汹涌。

月色如水。从一扇窗户抑或逼仄的楼道,先是一段口琴抑或笛子抑或手风琴的独奏黙然响起,一场倾盆大雨的前奏,远远的,在压抑的天空下奏响。云低垂,风窒息,一股潮湿的雨腥味儿自远天飘来,先是微微的、淡淡的、稀稀的、清清的,继而浓浓的、酽酽的、稠稠的、密密麻麻的,一杯一杯看不见的饮品在调制,一抔一抔摸不着的思绪在酝酿。听到的耳朵开始伴唱,颤抖的心灵开始齐奏,能用的上的乐器赶紧用上,能张开的喉咙马上张开,音乐成为一股旋流,和声是滂沱而来的雨水。“大珠小珠落玉盘,嘈嘈切切错杂弹”,四面的马群从远天呼啸而来,四面的鬼斧神剑无法扺挡,“四面楚歌”崩溃的是灵魂的堤坝。

那个七月,阴雨潇潇,淋湿了准备离开的莘莘学子的心。那个七月,雨淋湿夜幕,黎明又濡湿了通向远方的征途。

……游子的热泪沾湿枕畔,最难忘父母的慈颜……

一只刚刚下过蛋的母鸡“扑棱棱”飞至地上,“咕咕”叫了两声;一口母猪四肢伸展,任浑圆的猪崽肆意吮吸。一个漫长的下午就这样舒展开来。村东老王家的院口,走出一个撇着八字步的三十多岁的男人,身后一只老公鸡走走停停,“咕咕”两声,又走,像絮语。公鸡停下来的时候,用爪刨两下,地上就有了一朵一朵的梅花。男人清瘦、白净、整洁,刚刮过胡子的脸颊,清清的,白白的。灰色的衬衫一尘不染,衣领直挺,衣袖轻轻挽起一折,细细的腕上一只明晃晃的手表。男子款步走向村中,每三四步抬起手,惬意吸一口烟,口鼻舒缓喷出。细心的人会发现男子夹烟、抽烟动作的个性,食指中指始终保持笔直,像仪仗队员雷打不动立正的双腿。男子走过,挟带着一缕清爽的皂香。

他是我们村里恢复高考后第一个吃上皇粮的人。这个人是一座丰碑!在高中孩子的心中,在孩子的父母心中,在我的村庄。

父亲说:你要能像人家老王家的小子,吃上皇粮,吃开“千里山(3角6分钱1包的烟)”,老子也就歇心了!

我希望天天能看到老王家的儿,却不希望父亲天天见到老王家的儿。那段时间,我的梦里灰衬衫的衣领和折得整齐的袖口在穿梭,“千里山”像插播的广告,让我眼花缭乱。梦想照进现实,老王家的儿子的现实成为我的梦想。

时隔不久,老王家的儿子退掉了定婚三年的媳妇。从那时起,父亲很少再提及老王家的儿子,我头上的紧箍咒也松了一圈儿。可老王家的儿子着实让我向往。

上大学第一个假期,回家的前两天,我狠狠咬了咬牙,买了一套崭新的衣服和一包带把儿的香烟。班车上,我的胳膊和腿始终伸展着,下车后趁人不注意,不停提起脚在裤腿后面交叉擦着皮鞋。车到村口,我站立村口,对我抽烟的和不抽烟的乡亲把一包带把儿烟发得剩下最后一根,才想起家里盼我的老父亲。用父亲的话说,那根烟他不吃心里也是甜的。那个晚上,我跟父亲不觉聊到鸡叫,我诚恳地向父亲忏悔了我自记事起以来犯过的所有过错,并向父亲发了不少的誓。那夜,是我二十多年来最为心潮澎湃的一夜。那夜我热血喷涌,壮怀激烈。

父亲感慨万分,声音颤抖地说:怎说老子也算没白受了!父亲还告诉我,他跟母亲给我看对的小青已经嫁人,现在有孩子了,他现在心里不再很难受了,母亲也不再一个人黙黙抹眼泪了。

短暂的大学生活结束,我要去外地了,父亲伤心地说:不顶!翅膀硬了,不由人了。早知道你非得走,供你做甚?——小青那闺女好!母亲附和着:好也是人家别人的了。

那年,父亲和母亲的脸整整瘦了一圈儿,像寒冬的月亮,瘦,白。

“……无限的离情充满心怀,心难舍师恩深如海……”

教古典文学的教授依稀还站在讲台,大大的帽子随意扣在头上,大大的眼镜架在鼻梁,大大的中山装,大大鼓鼓的下衣袋。攥着粉笔的手写写就伸进了衣袋,自然而随便。教授经常在课堂上莞尔一笑,手里竖起半截粉笔,用土得掉渣的前山口音解释,表情腼腆:就这毛病,一堂课装着装着就满了。话音未落,一只衣袋的粉笔已装得满当,教授微微一笑:你看这人!你看这人!随即把一堆粉笔头堆在讲桌,一个纯净的孩子把偷来的东西矜持地放在父母面前,立定忏悔。课堂上一片笑声,气氛暖暖。铃声响了,教授鼓着两衣袋走了。学生见怪不怪,教授习以为常。

教授姓任,为人朴素,个矮,衣服肥大,连帽子眼镜也夸张,凸显憨态之可掬。

任教授讲《蒹葭》,极其投入:从讲台上走下来又走上去,徘徊几圈儿,找不到象征物或喻体,不知该怎么解释伊人在哪君在哪,抓耳挠腮,踯蹰半天:唉,那芦苇!那露水!那河!唉——一声长叹,几声唏嘘,无尽的苍凉。沉默半晌,无言把那份失望落寞表达的淋漓酣畅。课堂沉浸在一片静黙的遐想中,仿佛《口技》的“闻屏障中抚尺一下,满座寂然,无敢哗者”。突然,任教授“抚尺一下”:这会儿哪有这了!这会儿哪有这了!叹世风之日下,哀人心之不古,感喟崇高神圣的爱情于彼时早沦落为一份无奈的怀想,闺秀抑或碧玉早沦落成风尘女子。

逝者如斯!如若任教授生于那个年代,无论芦苇再高露水再湿河水再猛,他一定是个殉情者,纵然溺水为情而殇。不由为没有谋面的师母感到自豪。

多少年过去,依然爱读《蒹葭》,怀想站在河边逆水而望、戴着大眼镜的任教授;在水的中央,是柔情如水、人比黄花、娴静如玉亭亭的女子。那是人类至真至美的时代——诗经的年代,只有这样的年代爱情才具有纯洁无瑕的诗美。“匪来贸丝,来即我谋”,连商量婚事也赋予了诗情画意,温婉动人,平添不少情趣,让人着迷。

文学评论的高教授,文革时大学毕业,表现激进,是一振臂高呼的领袖人物。登高跌重,不到而立,由中文系主任跌至阶下囚。几所院校联名保释,出来后,奔波于四五所高校,挣讲课费。高家境贫寒,读大学时,看一场电影写一篇影评,依靠稿酬大学毕业,并因此赢得了英名。高教授仪表堂堂,唇红齿白,既有北方汉子的魁伟,又有南方男人的灵秀。讲课字正腔圆,汩汩如乐流,深得学子爱戴。教授常着一袭笔挺棕红色西装、棕红色皮鞋,衣无褶鞋无皱,女同学不敢长久正视,男同学凝眸不动。高教授偏爱张贤亮,《男人的一半是女人》、《土牢情话》、《肖尔布拉克》、《绿化树》,如数家珍。经年倏忽,有时黙黙细数旧时光,韶光远走,不知高老师可好。“人在困境和屈辱中需要自以为是和自高自大来支持自己”,张贤亮的小说里“我”的心路历程是不是暗合了我的老师的心路。还记得他评论一部小说中农村家庭的一句话:经济共同体,生育合作社。那个时候,我因此常常想起我卑微的乡亲,想起瘦瘦的炊烟和满院蹦跳的孩子。还记得他说,只有战场和监狱才能提升人的灵魂,等等。足见他的超凡脱俗的人格操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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