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代社会正在逐步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,并不是在西方近代社会开始出现的,在我国古代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社保制度,并且这种社保制度长期行之有效。
中国古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,主要以政府为主体。一般来说有三个方面,一是政府救助。如《周礼》中讲的“荒政十二策”即是政府在应付突如其来的灾害时所采取的救济措施。二是宗教的慈善机构。如唐代的“悲田养病坊”。通过佛教慈善机构对需要救助的人施以援手。但是宗教机构本身不创造任何实际财富,它的财富实际上属于社会捐赠的财富,相当于取之于民,用之于民。三是民间救助。如宋代的“范氏义庄”,义庄的赋税不用交给政府,而是政府就专门的项目进行减免赋税,让利于民,并监督这些让利专门用于社会保障和慈善事业。
总的来看,中国古代的社会保障事业由于生产力所限,总体上处于低层次水平,但其保障范围却很全面,基本上囊括了近现代社会保障业务的主要内容。在古代,可以说是全世界最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。
编辑:陈威